民警经过审查得知,这名男子叫黄某,今年19岁,是一名高中毕业的学生,暑假结束后即将踏入大学校门。近期,他发现地下停车场总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影响车辆交通和人员出行,他对这一现象非常痛恨。8月3日,黄某发现又有几辆汽车不按规矩停车,当即决定通过自己的“正义之道”对违停行为进行惩罚,这才引来报警。

  警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表示,因黄某已年满18岁,他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同时,他的父母也将因为他的不理智,赔付受损车主们的维修费用。

  针对此事,警方呼吁,有车人士要严格按照规章驾驶、停放车辆,遵章守规不仅是个人守法需要,更是与人方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此外,家长要科学教育引导孩子,拥有正义感是一件好事,但法律意识同样重要,可采用合法合规的途径反映诉求和问题,切莫由着性子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