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年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和优秀人才团队评选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海南省人才团队和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申报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政策等内容。
根据《公告》,海南省人才团队申报对象为海南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引进或在建的人才团队,或已于2020年认定的储备人才团队;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申报对象为已按《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程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
图为航拍海口湾。骆云飞摄(资料图)
申报海南省人才团队的在建或新引进的人才团队,带头人需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C类及以上人才层次,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成员有5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具有明确的人才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合作基础。团队成员应有明确分工,原则上不超过30人。
申报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申报对象实施的项目、拥有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应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申报对象所实施的项目及关键技术产品已经实现成果转化,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服务、支撑所属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已于2021年入选“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的团队不再参加评选。
被认定为海南省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参照整建制迁入的总部企业人才享受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待遇,参加“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评选等。
获评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按照优秀团队层次,将分别给予世界一流人才团队、国际先进人才团队、国内领先人才团队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的建设资助经费支持,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于9月20日前,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http://www.zmgrc.gov.cn)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向对口的申报平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