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徐喆)2月28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酒驾、醉驾后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6名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查获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拟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限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上述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限制申领驾驶证。

在这里,了解海南!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海南官方微信(xinlanghainan)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