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获悉,32岁的杨某是山阳县人(2007年因强奸罪被判刑4年),是这家饭店的厨师,在这里工作已有一个月,同时也是老板的大舅子。受害人王某是成年人,是老板的表妹,来店里做服务员有一周多时间。7月17日下午3时许,杨某以外出购买面皮为借口,让王某同去,并将王某用摩托车带至城郊金凤山烈士陵园后的山坡上,对其进行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