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又有两家店铺老板称,几名女子带着一小女孩进入店内,女子给做掩护,小女孩实施盗窃。而这几人的样子,和《华商报》连续报道的很像。

  临潼北十字的一家内衣店,4月24日下午5时30分许,也遭遇了几乎一模一样的盗窃。:

  第一名进店的女子,说要一个内衣,把店主熊女士从柜台引出来。在店主给她介绍内衣的过程中,第二名女子带着小女孩进来了。小女孩先是张望一下,然后就直接去后面收银台拉开抽屉拿钱。

  “1200元被她拿走了,她很果断,整个过程没有一点害怕,”熊女士说,得手后,

  小女孩一个人先离开,之后带她进来的女子也跟着出去。看到两人成功离开后,最开始进来的女子也快速走掉。

  杨女士在文艺路布匹市场开了间门面,看了《华商报》的报道后,她再次查看了店内的监控后说,“4月25日下午在我店里行窃的小女孩可能就是在长安区作案的那名!也是大人做掩护,小女孩实施盗窃。”

  西安警方称,大人掩护着小孩盗窃,这样的作案手法并不算新鲜,“根据以往对这类案件的侦破经验,这可能为流窜团伙作案。”警方称,市民如果再有类似的线索,可拨打110报警。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也对此事很有感触,“这是非常典型的教唆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是授意、引诱还是怂恿或者胁迫等方法,都是成年人将自己的违法犯罪意图通过孩子来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也是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即使是亲生父母,利用儿童实施偷窃也是违法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陕西省心理学会理事、陕西省心理学会学习与考试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李豫成说,这不仅给孩子自身带来难以愈合的伤害,也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背道而驰,危害极其严重。这种伤害将会影响儿童一生,尤其是对其心理健康产生极大损害,甚至造成其人格的扭曲。

  文/华商记者 卿荣波 图/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