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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益性岗位到期 海口340名交通协管员被下岗

来源:南海网2013年5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58,海口市民周大姐向媒体反映,429日,没有任何预兆下,海口市交警支队340余名交通协管员一夜之间“被”下岗,至今不知什么原因。记者向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获悉,此次协管员退岗是根据《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办理了岗位到期的340多名交通协管员退出手续。

  周大姐告诉记者,他们自2006年踏上交通协管员这一岗位,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风雨无阻,为海口城市交通的畅通尽了自己的力,就在今年429,交警支队突然通知召开会议,在会议上宣布终止340余名交通协管员的劳动合同。周大姐说,就在前一天,交警支队还要求全部协管员上岗执勤,没想到才一夜时间就变了,也没有解释原因,这让她无法理解。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58日,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宣教科了解到,此次交通协管员的退岗,是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按照184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安排,海口交警支队于429日办理了340多名交通协管员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手续。

  据了解,2006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了促进社会再就业,加强交通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招聘500名交通协管员,要求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或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并优先安置年龄大、技能弱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人员,岗位经费由财政给予补贴。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属于政府扶持对象,一些被安置人员对政府存在依赖心理,缺乏寻求就业机会的积极性。目前,海口交警支队联合海口市就业局等单位,为此专门成立了安置小组,将通过帮他们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联系有关用人单位推荐再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就业愿望,促使他们找到新的工作。

  【知识链接】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所谓公益性岗位就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

  2012年,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而此次340余名交通协管员退岗,正是根据该办法作出的安排。(南海网记者 杨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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