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女子挂失身份证被人冒名开户 交易逾百万元

A-A+2013年8月29日07:57南海网评论

     今年年初身份证丢失,近日发现有人用自己丢失的身份证分别在澄迈当地的工商、建行、邮政储蓄这三家银行开了户。“我现在特别担心,这个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如果干了违法的事,我会不会要承担责任。”8月28日,市民邓某妹向本网发出求助。目前澄迈县公安局澄城派出所受理此案。

  遭遇:丢失身份证在三个银行“被开户”

  8月27日,邓某妹突然接到工商银行澄迈金江支行某营业网点的一通电话,咨询其在该银行办理的相关业务。这让邓某妹大吃一惊:自己从没有到金江办理新卡,怎么会“被开户”呢?随后,邓某妹和其哥哥就从海口赶往澄迈金江该银行网点查询。

  工作人员核查后确认,该卡是在2013年1月30日办理的,使用的正是邓某妹的身份证信息,当日卡内有70元余额,卡中的交易则多为网上转账。“这个户头里每天交易频繁,小则4000多元,多则8万元,只要一转账对方立即就到儋州某ATM机上将钱取走,到27日为止账户里还在交易。交易的金额到目前多达上百万,我觉得挺不正常。”邓某妹当场否认了这是自己开的银行卡。

  “后来我回想起,2013年1月10日我在海口丢失了身份证,1月11日我还专程到文昌挂失补办了身份证。直到今年三月份身份证才补办到手。但是我就纳闷身份证挂失后为什么还能用这张身份证开银行卡。万一对方利用这张银行卡进行诈骗怎么办?”邓某妹告诉记者。

  而邓某妹的哥哥邓先生则认为,银行在这件事情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他担心不法分子会冒用他妹妹的身份从事非法活动,不知哪天又有什么麻烦事要处理,因此8月27日邓某妹到当地澄迈县公安局澄城派出所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彻底了解此事。

  就在记者要发稿时,邓某妹的哥哥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邓先生表示,银行给不法者开户,给她妹妹造成了极大的麻烦。“8月28日下午,我妹去其它银行查询发现,有人盗用她的身份证除了在工行开户,建行、邮政储蓄银行也都开了户,都是储蓄卡,而且都是在1月30日当天在澄迈金江开的户。邓先生说,他还不知道不法分子有没有盗用他妹妹已挂失的身份证在其他银行开卡或进行透支、诈骗等违法行为。我都不敢查了,就担心越查发现更多银行有开户的记录。”

  澄迈澄城派出所受理此案

  “目前我们派出所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首先我们要查清楚到底这个卡是不是真的被冒用,也不排除当事人自己办理或者借给他们办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侦查。其次,因为案件特殊,卡是在澄迈办的,但是金钱交易大都是在儋州,目前我们也已经联系儋州当地的公安调取监控,查看到底是谁在ATM机上取款。”澄迈澄城派出所刘所长说。

  银行承认审查存在不足工作失误

  非本人开户,代理人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为何银行没存有开户人的代理身份证?邓某妹哥哥发出质疑。同时,目前银行方面也将有问题的银行卡账号进行了冻结。但是邓某妹和其哥哥担忧:“我一直以为身份证报失后就自动失效的,没想到别人拾了还能用,而且不是本人拿着身份证竟然也能开卡,银行的管理令人失望。但是银行现在要求我销户,但是我就害怕他们不给我出个证明,证明我与这个户头无关系,万一对方利用这张银行卡进行诈骗活动被调查我就害怕自己被牵连。”邓某妹告诉记者。

  8月28日,工商银行澄迈金江支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说:“对方当时所拿的身份证虽然已被挂失,但使用起来磁卡芯片依然有效,银行已经召集所有工作人员开会,但是由于1月份的监控已经全部删除,初步了解是对方与邓某妹“长得也十分相似”,因此工作人员通过肉眼很难分辨。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他们承认工作人审查存在不足,并已经向当事人致歉。”同时,该银行已经向当地网警报案。针对当事人要求银行出具一份声明证明邓秋妹与此账户无关,银行方面目前也已经同意。

  质疑:银行是否真的严格验证了?

  邓某妹的哥哥邓先生说虽然银行网点自知理亏,目前已对这几个非法账户进行了挂失,但谁又能保证,接下来其他网点或其他银行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人未到场,为什么还能在银行开户,银行对此是否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而且对方盗用其身份证在这么多家银行办理了这么多卡,竟没有一次被银行柜员发现异常?”

  有业内人士称,银行为了拉客户,常常降低门槛,对一些不是持证人本人来开户的行为把关并不严格。因为每开一个户,银行都能从中收费。事实上,银行能通过新开账户获取利益,出问题时,银行还能追究身份证所有人的责任,追查问题还有警方负责,如此责权利不对等,银行哪来认真验证的积极性?

  记者随机向海口多名市民进行了采访。大家普遍认为,小小的身份证承载了太多“使命”,希望相关部门在审核、使用身份证上更加严谨,避免出现因身份证丢失引发的失主被错当嫌疑犯、替人还债等事情的发生。

  支招:身份证丢失被冒用 失主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就此事,记者又咨询了海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并未提及挂失或注销丢失身份证。如果市民一旦发现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应该立即停止用该身份证办理的相关业务,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银行部门要严格审核防止他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业务,如果发现银行有存在违规也要依法处理。

  而关于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人所担心的问题。公民在使用身份证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其中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大多数情况下,身份信息泄露是源于身份证丢失或被盗,而大多数市民都认为申报丢失就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如果信息泄露被人非法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处置起来相当麻烦,所以个人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

  律师:可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举报银行违规操作

  海南盈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表示,银行对储户的身份信息有核对义务,邓某妹遭遇说明银行并未认真履行此义务。那么,一旦发生经济损失的情况银行需承担储户损失。同时,当事人也可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举报银行违规操作,并要求尽快处理此事。(记者陈丽娜)

市民邓某妹丢失的身份证分别在澄迈当地的工商、建行、邮政储蓄这三家银行开了户,并且这个户头里每天交易频繁。爆料人供图  市民邓某妹丢失的身份证分别在澄迈当地的工商、建行、邮政储蓄这三家银行开了户,并且这个户头里每天交易频繁。爆料人供图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