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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定闲置土地处置不力 将扣下年度用地指标

A-A+2013年10月31日07:53海南日报评论

  针对闲置土地认定、处置等难点问题,我省新修订了《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的出台,将为我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规定》明确规定和划分了闲置土地的原因和类型,主要分为政府原因、不可抗力以及非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三种造成闲置土地的原因。 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制度是《规定》的一大亮点。为解决用地指标紧张和土地闲置突出的两难问题,《规定》明确要求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制度。处置闲置土地成绩突出的,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相应增加市县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处置不力的,将扣减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从制度建设层面建立起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根本上扭转这种用地紧张和闲置并存的矛盾局面。(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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