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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网恋骗财 伪造房产证诈骗女友8万获刑

A-A+2013年11月27日08:06海口网评论

  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 (见习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陈松松 苏铭)网络寻觅情缘需谨慎,被害人杨某原本以为通过QQ认识的男朋友覃某有钱又体贴,孰不知对方却是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宵小之徒,被其以购买婚房为由骗去现金81000元,只换来了一本伪造的房产证。2013年9月24日,琼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覃某(男,现年47岁,海南省儋州市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被告人覃某通过网络QQ认识被害人杨某,双方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覃某谎称要与杨某结婚,提出共同出资购房,要求其出资10万元人民币,房产证上将以杨某为房屋所有权人,杨某表示同意。

  2013年3月8日,杨某在海南省委党校门口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5万元人民币汇入覃某的银行账户;3月25日,杨某又通过银行柜台转账将3万元人民币汇入覃某的银行账户;3月29日,杨某再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9000元汇入覃某的账户。覃某收到杨某的汇款后用于个人花费挥霍。期间,因担心杨某起疑,覃某为其装修房子支付费用8000元,除此之外,覃某还于2013年4月10日在海口市南大桥下找人伪造了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杨某。经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确认,覃某交给杨某的房屋所有权证系伪造。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8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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