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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村干部私分宅基地又收“建设费”被刑拘

A-A+2013年12月18日07:53 海南日报评论

  村干部私分宅基地又收“建设费”

  海口秀英区新海村两干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刑拘

  本报海口12月17日讯 (见习记者蔡佳倩 特约记者吴彭保 通讯员陈创淼)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新海村违建成灾的直接原因竟然是该村干部违法私分宅基地,并违规收取所谓的建设费600多万元。近日记者从秀英区了解到,目前该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童某及村委会副主任林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秀英区城管执法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新海村违建滋长,尽管有关部门先后多次要求村民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但违建仍继续蔓延。

  2012年11月,秀英区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村干部存在非法转让土地分配给村民当宅基地,并非法收取相关费用这一违法违纪问题,认定村“两委”干部分配的宅基地无效,其行为涉嫌违法。

  有关负责人介绍,村干部以每块宅基地位置好坏收取不等的费用,初步估算违法收取的费用有600多万元。

  据新海村一村民介绍,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童某曾将“为村民分配宅基地”写进参选演讲内容,列入承诺为村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此举赢得了村民大量选票。当选后,童某根据亲疏远近来分配宅基地。据村民举报,他一人就私自分了五块宅基地。

  记者看到,在2010年12月15日,通过新海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新海村村庄规划与宅基地安排方案”上,开头称“根据市规划局规划”,但这一村委会文件上根本没附市规划局的村庄规划图,为此蒙蔽了大量不知情的村民。

  由于村民不知情,认为在村干部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是合法的。有些村民分配的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在村庄规划范围外并在海口市规划路网上,致使这些新建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村民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宅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所谓的“新海村村庄规划与宅基地安排方案”中,村干部根据地块位置不同对宅基地收取3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费用,而且分配面积也严重违反了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出现房屋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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