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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垃圾处理项目评估:超2/3试点乡镇不及格

A-A+2014年5月21日07:46海南日报评论

  我省去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中期评估结果出炉

  13个试点乡镇三分之二以上不及格

  本报海口5月20日讯(记者邵长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2013年全省13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试点乡镇进行中期评估,并于今天公布了得分和排名,评估结果显示,项目试点乡镇进度整体缓慢,13个乡镇只有4个得分在60分以上,超过三分之二乡镇不及格。

  据了解,2013年省财政安排了1900万元资金开展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确定了海口市云龙镇、三亚市吉阳镇等13个乡镇作为试点。根据相关办法,项目应在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8个月内完工,但从实际检查情况上看,项目建设进度整体缓慢。13个试点乡镇均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目前除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三亚市吉阳镇、屯昌县乌坡镇、琼海市嘉积镇的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试点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部分市县对试点项目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没有按照项目申报时的承诺配套建设和运营资金,没有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实施缺乏合理计划,项目运营缺乏合理的安排,没有制定相关的推进措施,致使项目建设迟迟不能得到落实。

  同时,我省大部分市县转运站建设进度较慢。《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中已明确要求,2014年底前,全省规划建设的124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目前全省已经建成64座,占51.6%。已建成的64座中,仅有44座投入运营,占68.8%。

  部分市县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仍停留在前期工作阶段;个别市县仅建成与垃圾填埋场配套的转运站项目,未做到市域内转运站的全覆盖;一些市县的乡镇转运站建设出现选址不合理问题,将转运站选址在远离镇区的偏远地段,给日后的运行留下诸多问题;部分市县村庄清扫保洁人员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还没有建立起村庄长效的保洁机制。

  对此,省住建厅要求相关市县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加强指导,积极研究试点项目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破解资金难题,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服务。各试点乡镇应尽快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于进度缓慢的试点项目,将在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中,原则上不再考虑安排新增项目。此外,省住建厅还同时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排名,昌江、屯昌、琼海位列前3名,五指山、万宁、先行试验区排名垫底,考核分数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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