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海南大学毕业生开网店可享贴息贷款

A-A+2014年8月18日08:02中国青年报 评论

  本报讯(王毓婵 记者任明超)“只要项目好,钱不是问题。”在海南省人社厅就业处副处长刘小俊看来,今后大学毕业生创业,拼的不是资金而是创意和市场调研。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出台21条政策措施,其中“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让不少大学生拍手称赞。

  “相比传统商业形态,电子商务门槛较低,已成为不少大学生创业时的首选。”刘小俊认为,网络电子平台创业是大势所趋,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据海南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统计,2013年,海南共为144名大中专毕业生发放65笔贷款,共计1258万元。按规定,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便可提交就业贷款担保申请。

  经海南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符合条件者,安排项目调查,合格后递交银行放款。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贷款,合伙创业经营者,还可根据人数、项目将贷款金额提高至3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为两年。

  刘小俊介绍,作为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海南省农信社专门推出了针对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小额贷款产品,并大大简化了申请贷款审核流程,高校毕业生提交申请后,符合条件者,10~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贷款手续。

  海南省工商局网店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网店注册与实体店注册并无差异,经营主体资格没有变化,均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大学毕业生只需提供住址证明、身份证以及经营项目书到所在地工商所就可办理注册。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