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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中补录公费生不得录低于最低分数线考生

A-A+2014年8月23日08:18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8月22日电 (记者 吴声婧) 8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在琼海录取场集中录取阶段已经结束,将开始补录,高中补录公费生不得录取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转招择校生。

  据了解,海南省教育厅在充分考虑各市县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在库考生的情况,并在对各市县中招办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设立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含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00分,在汉族地区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50分,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除外。各市县可以在此基础上设立本市县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中学校在琼海录取场未完成的公费生招生计划,由主管市县(单位)中招办制定补录方案,于8月25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补录公费生的资格审查,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用于转招择校生,补录结束后收回,不得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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