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的杨某兴在广州打工,今年6月去贷款买房时被告知在万宁市某金融机构有贷款不良记录。后经查询,杨某兴发现冒他名字贷款的人竟然是村小组长杨某荣,而且,杨某荣不仅冒用他的名字贷款,还冒用他家其他5人的名字贷款。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杨某荣具体有没有冒用他人名义贷款还未能确定,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村民:村小组长冒名贷款

  11月6日,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村民杨某兴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称村小组长冒用他们一家6口人的名义在2006年贷款,直至今年6月,他去银行贷款买房时才发现。

  据杨某兴介绍,其在广州某培训中心打工,今年6月欲在广州买房,可让他想不到的是去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有不良贷款记录,不能给予贷款。他忙赶到广州人民银行查询,发现竟然是村小组长杨某荣于2006年11月15日冒用他的名字在某金融机构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1年,2007年11月15日到期,但杨某荣一直没有将贷款还上。

  “杨某荣不知道去哪要我的户口本去该金融机构贷款,况且贷款的申请书、签名、印章、手印都是杨某荣一个人伪造。”杨某兴气愤地说。“我想不明白,我没到现场签名和按手印,该金融机构还能批准贷款,而且能拖延期限这么久,如果借款人不将贷款还上,那么我一直背负着这笔债务吗?”

  杨某兴向记者出示了杨某荣用他的户口本贷款的凭据,同时还出示了杨某荣借用他父母和大哥大姐等5人的贷款凭据。凭证里面批准贷款人是吴某春。

  “杨某荣还将我们全家6口人的户口都要去贷款,每人贷款1.5万元,总共是9万元。”杨某兴称。

  南国都市报记者还在杨某兴提供的一份证明上,看到该金融机构调查结果“该笔贷款是杨某荣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借款人杨某兴的相关证件办理的贷款。”

  村小组长:已征得对方同意

  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小组长杨某荣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承认其2006年确实借用杨某兴的名义贷款种植西瓜,因种植西瓜失败后,一直没将贷款还上,前段时间,杨某兴打电话给他称要在广州买房,叫他将贷款还上,他才借钱将借用杨某兴名义贷款的钱还上。

  “杨某兴叫我是堂叔,我在贷款时,是征得杨某兴大哥的同意,他大哥才将户口本给我贷款。”杨某荣说。杨某荣告诉记者,杨某兴的大哥同意借户口本贷款后,他还借了五千元给杨某兴的父母建房,杨某兴不可能不知道。

  杨某荣还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将借用杨某兴名义贷款部分还上了,剩下的其他贷款,也会尽快还上。

  金融机构:需警方介入调查

  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的时候,他还没到该金融机构工作,具体如何借贷款,如何操作,他不知道,当时杨某荣贷款时,杨某兴和他的家人是否到场,目前还不清楚,所以,这件事有很多不明因素在里面,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提出想采访当时批准贷款的负责人吴某春时,该负责人称吴某春几年前就被开除了,具体是什么原因被开除,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