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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市政巡查车”撞上出租车肇事司机:车是借来的

  警方调查:肇事车系套牌车且无入户信息

  南国都市报12月10日讯(记者贺立樊)11月16日凌晨2时许,来自北京的游客杨先生和朋友乘坐一辆出租车,途经三亚市新风街与凤凰路的交叉口时,被一辆由新风街左转驶的出标有“市政巡查”字样的皮卡车(车牌号为琼·B3188X)撞上。事故造成杨先生的朋友腿部受伤,出租车大梁断裂。事故发生后,游客一方表示,返回北京后打算进行起诉。出租车司机朱先生则介绍,肇事方一直未能支付修车和误工费。

  游客杨先生和出租车司机朱先生都提接到,肇事的皮卡车车身标有“市政巡查”的字样。事故发生后,记者询问了司机陈先生,他表示自己不是相关员工,车子是借朋友的。

  究竟这辆车是不是市政部门的用车?三亚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标有“市政”字样的车辆一般为住建系统车辆,但是这辆肇事车却不在其中。

  12月1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受理该事故的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曾警官。罗警官介绍,肇事车辆车身标有“市政巡查”字样,但调查之后发现是套牌车,司机的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28.8%,属酒驾。并且没有查到该车辆的入户信息,肇事司机也没有提供相关的购车发票、过户手续及税后证明等手续。对此,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作出扣留其驾驶车辆,暂扣6个月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曾警官表示,目前要求肇事司机提供该车辆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将涉及黑车。“情况已向上级汇报,在这起事故中肇事司机负全责。将按事故认定向对方进行相关赔偿,如果不予执行,对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曾警官说道。

  “事故认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我负全责,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肇事司机陈先生表示,此前未能及时支付朱先生的车辆维修费及误工费,主要是因为首先处理受伤的游客,接下来将为朱先生处理车辆维修及误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