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我妻子偷情,被我抓现行,但是(副)书记至今未被免职。”12月10日,琼海市龙江镇蓝山村委会村民莫先生称,曾在蓝山村委会当计生员的妻子朱某,于2013年12月9日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宋某在琼海一家宾馆偷情,被他抓现行,随后他将此事举报至当地纪委部门。但是事情已经过了一年,莫先生才等来两张没盖公章的反馈材料。

  妻子与人通奸被抓现行

  据莫先生介绍,自己就是蓝山村委会的人,和朱某是在外地打工认识的,两人经过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大女儿已经上高中了。2008年1月份,朱某开始在龙江镇蓝山村委会担任计生员,但是他很快发现,妻子慢慢开始和自己经常吵架,也开始不理自己了。

  后来,他听到村里议论,妻子朱某和村党支部副书记宋某两人关系不一般,两人很可能有染。2013年5月,莫先生就要求妻子朱某辞去计生员的工作,随后妻子就到了三亚打工。当年年底,朱某回到蓝山村委会老家休息。

  2013年12月9日,上午9点多,朱某在家中接到宋某的电话。随后,朱某告诉莫先生,称宋某要向她了解如何办理农村合作医疗的事情,要去一趟琼海市区,并称完事后就要去三亚继续工作。

  当天中午,宋某在家中吃完午饭后,就乘车前往琼海市区。一直怀疑朱某和宋某有染的莫先生,立刻起了警觉,就骑摩托车尾随朱某来到嘉积镇。当天下午两点半,莫先生发现妻子在嘉积镇爱华路一家宾馆开了房,没过多久,宋某很快就尾随进去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宋某离开了房间。随后,莫先生趁机来到朱某房间,并质问妻子为何跟宋某开房,朱某当场也承认两人当天发生了关系。2013年12月16日,两人协议离婚。

  举报一年等来没盖公章的反馈

  莫先生想到,妻子朱某和宋某均是党员,应将此事反映到有关部门,对两人进行查处。两人离婚三天后,莫先生将自己当天和妻子朱某的谈话的录音举报至龙江镇纪委。

  但莫先生一直没有得到龙江镇纪委就此事做出的回应。直到2014年12月份,自己到龙江镇纪委询问调查结果,该镇纪委才将一份并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交给莫先生。莫先生出示的材料上显示,2014年6月10日,龙江镇党委领导班子在2014年6月9日,决定给予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某党内警告处分。

  “妻子和村委会副书记通奸,导致我们离婚,但是副书记至今未被免职,我一直想不通。”莫先生说。

  12月10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和宋某取得了联系。宋某承认,自己确实和朱某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天,记者从龙江镇蓝山村委会了解到,宋某确实一直在该村党支部担任副书记,并未因此事导致其党内职务发生变化。对此,龙江镇纪委工作人员当天并未作出正面回应,只称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