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 实习生 潘春连)4月3日,南海网记者从《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获悉,在今年海南中招中,省一级学校须安排不少于总招生数40%的“指标到校”计划。

  《细则》明确,今年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计划的比例保持不低于40%,其余学校不得低于35%。“指标到校”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省一级学校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第一段录取分数线的90%)。

  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含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须达到50人)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