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割去世父亲的2套房产

  女子起诉祖父继母和妹妹

  南国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何慧蓉)逝者于文森生前曾有过3段婚姻,因为房产分割,大女儿与祖父、继母及妹妹对薄公堂。

  于文森是某单位公务员。他的第一段婚姻有一个大女儿于倩倩。2001年,于文森又与一个叫郑红的女子有了第二段婚姻,两人没有生育。于文森2011年6月再婚,2014年1月,小女儿于珊珊还不满2岁,于文森因病去世。于文森生前有一套单位集资房,已付清款项并拿到了房产证。此外,他和第三任妻子徐茹201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12万元。

  这两套房怎么分?这家人有了争执。协商未果后,于倩倩将祖父、继母及妹妹一起起诉到了海口美兰区法院。于洋、徐茹及于珊珊等对于倩倩要求分割于文森集资房25%的份额提出异议。

  案件审理中,徐茹提出了第5个继承人,那就是于文森的继女。徐茹说,于文森与第二任妻郑红结婚时,郑红带着一个12岁的女儿刘洁。如今,郑红过世,刘洁应该也享有继承权。刘洁拿出了一份派出所的证明,证明她是郑小红的女儿。虽然刘洁及徐茹都称郑小红与郑红是同一人,但其身份证号与郑红结婚登记时所填号码并不相同。法院认为,刘洁不能证明其是郑红的女儿。

  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作出判决,于倩倩享有其父亲于文森名下集资房25%的份额,享受于文森所购商品房12.5%的份额。(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