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城乡大病医保2014-2015年度追溯回补,无病种限制,最高报销22万元2.8万名城乡患者将获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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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在参合年度中累计个人合规自付的住院和特殊病种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就可申请报销
找谁报销
中国人寿负责:海口、万宁、琼海、定安、屯昌、昌江、东方、琼中、五指山、保亭等10个市县(区)
平安养老负责:三亚、儋州、文昌、澄迈、陵水、临高、乐东、白沙、洋浦、三沙等10个市县(区)
海南日报海口10月21日讯(记者侯赛)今天上午,我省第一批大病保险补偿款已经拨出。预计2014-2015年度,全省将有2.8万城乡居民获得大病补偿,补偿金额总计1.7亿余元,其中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可达22万元,将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家庭负担。
近期,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署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协议,向以上两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2014年至2016年三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服务。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于10月下旬开始,对全省城乡居民2014年度发生大病保险进行追溯补偿。12月开始,将对2015年度符合政策的大病患者进行补偿。2016年1月1日起,将实现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全省就医即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