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1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崔善红)某银行海南省分行柜员吴某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先后骗领8张白金信用卡,使用信用卡循环恶意透支123万余元。11月1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吴某某(现年37岁,海口市人)利用其担任某银行海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柜员的工作便利,分别以王某、吴某慧、蔡某成、林某保、薛某慧、吴某、李某七人的真实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其编造的虚假的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等信息,在某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口世贸支行申请办理了七张白金信用卡。拿到上述七张白金信用卡后,吴某某不断提高上述7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使用该七张信用卡循环恶意透支,先后共计骗取10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