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符某组织对陈某名下大棚验收。在发现大棚有建设问题时,符某仍通过验收确定该大棚建设规模为67.5亩,财政补贴为60.75万元。

  验收结束后,陈某基请客吃饭,符某收下200元红包。

  随后,财政补贴大棚资金60.75万元发放。陈某基尝到甜头,另外两个项目也“送红包”通过验收。

  自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符某接受陈某基多次宴请,共收受对方验收红包600元及白酒等礼品。

  符某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大棚补贴资金114.03万元被套取。2014年10月,符某投案并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