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省市重点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 海口12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海南日报海口12月3日讯(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张云)日前,海口市对省市重点项目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有市民在《亮见》节目现场反映,海甸溪北岸西溪里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原本8个月的工期用了2年8个月。因该项目迟迟未验收移交,导致西溪里供水、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无法开工。

  对此,海口市城建集团路桥公司项目负责人邢小畅负直接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问责,一年内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路桥公司工程部经理李耀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王建华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路桥公司总经理李斯敏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此外,市城建集团决定,取消以上人员2015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由于《海口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未正常办理延期,于2014年9月失效,导致椰树门广场建设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依据缺失,地下空间招拍挂工作搁置,项目工期比原定计划延误了一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