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于在年检换证期间停业的加油站,应提供书面停业说明至所在地征稽部门,待加油站营业后再持材料至征稽部门更换新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稽登记证》。

  五、2016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车主可登陆网站www.hnjtgfzjj.cn进行网上申请,或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至当地征稽分局大厅申请办理退付。温馨提示:(1)请车主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2)注意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3)银行卡需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挂失或注销,则所退费用无法退至车主银行账户中;(4)车辆年审有效期应为2016年10月之后。(5)往年申请过退费的车主或单位无需重复申请,但需确保所填资料的时效性,如车辆年审日期是否为最新、银行账户或者其他信息是否发生变动等。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898-68606060。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