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周某某反锁房门,扑到床上抚摸邢某某胸部,提出要和邢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邢某某拒绝后,周某某强行将邢某某的裤子脱下,将其强奸。在邢某某的反抗下,周某某未射精,并从邢某某身上起来。邢某某离开该房间后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在宿舍将周某某抓获。
美兰区法院认为,周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