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原营业税的优惠条件和减免幅度继续沿用。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征规定保持不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请广大纳税人不要轻信传言,对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者,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您有涉税方面的疑问,请拨打0898-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