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口发出首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海南日报海口5月2日讯(记者计思佳 通讯员吴彭保 陈创淼)“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家5口就可以动手修建总面积188平方米的两层小楼,再也不用担心会因为违建被政府拆除房子了。”5月2日上午10点,在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受理窗口,饶春红拿到崭新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一脸喜悦。

  45岁的饶春红是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雷虎村委会永群村村民,她是《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海口市第一个取得合法报建手续的村民。

  据永兴镇副镇长吴涛介绍,今年4月14日,永兴镇联合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在全市各乡镇中率先举办了农村建房报建培训班,为全镇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干部讲解农村建房报建手续。并在新规实施之前,正式成立永兴镇农房报建窗口,镇规划报建工作人员、村规划协管员全部配备到位,相关报建申请表格材料全部提前准备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