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月征缴

  海南日报海口5月23日讯(记者王培琳实习生符彦姝)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保登记、保费征缴等作出规定。预计6月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纳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其中,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成立的单位及已在本单位工作的编制内人员,按本通知规定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其他单位及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驻琼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