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第一次由所在单位对其批评教育;第二次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由有关部门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的情况需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情节较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领导干部饮酒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因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要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和执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中酒类开支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禁隐瞒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