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情况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例:林先生的户籍在海口,在海口工作了5年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之后调到广州工作,并在广州累计缴费满9年。之后又调到北京工作,累计缴费满8年。之后又调到上海工作,累计缴费满6年。退休后,林先生的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为海口。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应向当地社保机构详细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用于记录全部缴费情况,参保人员不能在临时账户所在地享受养老待遇。

  但是,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了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参保人员临时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归集归并。如果参保人员只有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而其他各地均为参保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养老保险账户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

  此外,建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待遇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并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