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级差原则

  是指在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尊重考生的志愿顺序,在专业志愿之间设置一定的分数级差(各学校设定的级差不尽相同,一般为1—5分,也有前几个志愿有级差,而后几个志愿不设置的)。假设考生分数为800分,若学校设定级差为3分,则他在竞争第一志愿时分值为800分,第二志愿时为797分……第五志愿为788分,如此调整后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未果则进入调剂处理程序,若该生选择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