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法院: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虽是自由恋爱结成婚姻关系,且婚后已生育一子。但刘艳是河南人,符华是海南人,双方生活地域跨度大,生活习俗不尽相同,且双方认识时间短,没有充分了解对方就奉子成婚,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刘艳和符华共同生活的时间也不长,因符华服刑分居至今。特别是被告隐瞒了刑事犯罪的事实,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经法院调解,刘艳坚决不同意与符华和好。考虑到原、被告均未有固定工作,双方共同生活修复夫妻感情的可能性不大,且原、被告的夫妻感情还未建立起来,故法院认定原、被告感情已破裂,准予离婚。至于婚生男孩,刘艳和符华均要求抚养,综合两方的抚养条件,符华出狱后需要一个融入社会的过程,其间,孩子随刘艳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庭审中,刘艳主张抚养孩子不需要符华支付抚养费,因此,婚生孩子由原告自行抚养,被告符华每月探视孩子一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