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被她称作“意外之喜”的机会来自2012年。那一年,海口市作为我省的试点,率先进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介绍,开展试点工作的4年间,海口市按照新的评审条件开展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时增加了正高级教师职称以拓宽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该市的5名中小学教师取得了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李楚英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像她这样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很快将不再是“凤毛麟角”。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全省8万余名中小学教师都将有可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海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目前我省正高级教师名额已获得批复,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额分配方案》,按照统筹保底、严格比例、总量控制的原则,将正高级教师名额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分配。

  贯通原本相互独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这次改革究竟改什么、怎么改,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为海南日报读者作了详细的解读。

  她指出,改革的第一个亮点在于教师职称制度体系的健全。

  具体来说,就是我省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体系,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聘用后岗位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这样一来,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就被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了。

  “这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对中小学老师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屯昌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程时贵告诉记者,过去,小学教师想要转岗进入中学教书,或者是中学老师想要转岗进入小学教书,必须经过转评阶段(转岗满一年才能转评,转评满一年才能晋升),在一定程度上拖了教师成长的后腿,“现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合二为一,代表中小学老师转岗需要转评的壁垒已被破除,无疑将对增强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教学质量大有助益。”

  海南省农垦中学校长牛业勋也说,在他的印象里,原来中小学教师评上副高级职称就“到顶了”,很不利于中小学教师的成长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的教师40多岁就评上了副高级,那么在距离退休的这十几年间,他们缺乏专业上升的通道,就容易产生职业倦怠。中小学教师参评正高级职称成为现实,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而言是一个福音。”

  更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本次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在于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将更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将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学校教师适当倾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将这一评价标准写进《改革实施方案》,延续了此前印发的《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对乡村教师的支持政策,“都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更科学的评价标准,也要有更专业的评价机制去保障实施。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委会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赶上海口市试点机会评上正高级职称的牛业勋就有亲身体验。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他接到要求:申报人必须是在一线任教的教师,需要提供未经剪辑的教学录像,以及相关论文、课题等学术成果。

  他记得,整个评审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把关——首先是教师自主报名,由学校进行材料初审,然后把材料集中送往海口市教育局重新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报到省教育厅之后,再由评委会通过进一步审核材料、评估课堂教学和听取论文答辩等环节,从满足初审条件的12个人选中最终筛选出5个人。此后,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还要将这5个人选送往教育部和人社部备案,待批复后才能最终落实。

  其中,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论文答辩环节:“论文是现场命题的,限时150分钟作答,上午写完,下午就要面对评委会进行答辩。压力着实不小。”

  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

  “好不容易评上了,但又聘不上,评职称还有什么实际意义?”采访中,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学一级教师坦言,现行的评聘分离导致职称评定成了一张“空头支票”,没有太多实质意义,“评上中学一级教师好几年了,一直都没有聘上相应的岗位,也拿不到相应的工资。”

  这让他忍不住想问自己:当初挤破头要评职称,到底是为了什么?

  和他存在一样困扰的中小学教师不在少数,正因为这一矛盾相对突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被认为就是“实现职称评定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有效衔接”是什么意思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这表示以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都将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设置方案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这样一来,教师只要评上职称就能及时受聘,享受应有的待遇,工作积极性就此提高。其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质量也会逐步提高,毕竟岗位有限,职称评定的名额也就被限制起来,学校必定会优中选优推荐申报职称人选,把稀缺的高等级岗位留给最优秀的教师。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历、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获得优先评聘资格。有心的教师可以注意到,此次改革鼓励实施县域范围内的跨校评聘。也就是说,如果学校岗位出现空缺,可由市县教育、人社部门统筹,本市县内的学校教师可以通过竞岗获得该空缺岗位,再经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调动到该校任教,聘用到相应的岗位。这一规定,无疑将有利于教师的城乡交流、校际交流。

  还有什么阻碍?

  处理好新政旧政的衔接问题

  理想很丰满,现实的营养却还跟不上。以上亮点纷呈的改革措施虽然最终将惠及8万多中小学教师,但目前还有不少难点问题。

  正如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所说,“此次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复杂,任务艰巨,再加上我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教师队伍状况差异大,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不同等,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特别要妥善处理好新政旧政的衔接问题。”

  其实,新政旧政的衔接问题已经摆在眼前。以改革最大亮点——评聘结合为例,在改革之前,各中小学已经积累了一批因为评聘分离而有名无实的优秀教师。他们盼望多年的待遇能否落实?

  记者了解到,为了平稳推进改革,我省出台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除了要对所有教师按照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之外,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将来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需要再次经过评委会评审。各市县(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这部分人员择优聘用时予以适当倾斜。

  要在完成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落实好按岗评聘原则,对于没有完成岗位设置的学校应暂缓实施教师职称评聘,避免出现新的矛盾与问题,从而使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相互匹配,真正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的大胆尝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将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进海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本报海口8月2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