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8月6日,一个自称“检察院”的来电,打乱了琼海市刘女士(化名)的日常生活,辛辛苦苦一辈子存下的46万元以及外借的2万元合计48万元在20天内被无良的骗子骗个精光。目前,琼海市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检察院电话”加“检察院传票”连环套设骗局
8月30日,刘女士的儿子小郭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讲述了其母亲被无良骗子骗走存款的经过。
8月6日上午9时许,刘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名男子在电话中自称是“上海中级人民检察院的”,并准确说出了刘女士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电话里告诉刘女士,说她在湖北省武汉市中国人民银行贷款3万元。虽然刘女士在电话里极力否认自己没有去过武汉,更不存在贷款的行为。对方并未理会,只是留下一个“027—855XXXXX”的“武汉市公安局”电话号码,让刘女士拨打过去。
“我妈妈按着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自动录音播放‘武汉市刑警检察院’语音后,一名男子随后接听电话,在确认妈妈的姓名后,就称有个非法洗钱案的主犯叫王国兴,团伙有200多人,而我妈妈就是其中之一,对方在电话里告诉我妈妈,王国兴贪污脏款正在调查,要求妈妈把所有存款放在新开一个银行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小郭告诉记者。虽然妈妈极力否认,但对方并不理会,反而让他妈妈找个传真机,让妈妈接收一份传真(所谓的检察院传票)。“就是这份传真让妈妈彻底慌了神!”小郭表示。
随后,小郭向记者提供了那份所谓“检察院传票”的传真看到,文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市检察院王国兴贪污脏款案”(监控中<2016>0809号第二波收网行动对象)。上面显示有刘女士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大致准确,在身份一栏还标注:“涉案嫌疑人”字样,在“涉案人人头相片”一栏还有模糊不清的一张照片,在送达单位一栏标注的是“武汉市公安局”,案件编号:侦字第109.71号。
在简要案情一栏是这样写的:“重大案件嫌疑人,提供名下建设银行账户协助王国兴等17位洗钱工具并收受其不法佣金28万8千元不等,依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相关条例提起诉讼,并移交至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小组,独立侦办。孙谦检察官已将此人列为涉案嫌疑人,对此犯罪嫌疑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资产比对清查。若嫌疑人拒绝按受调查,将强制冻结名下所有金融账户(包括动产及不动产)为期18个月,并刑事拘留45日,并请全国各大公安局密切监控。”
备注中还写到:此案件为侦字保密案件,若受告知者经任何管道透露相关案情,以妨碍司法公正及泄露重大情报罪送办,刑责为三年有期徒刑。
小郭表示,由于骗子的连环电话加上收到这份传真,以及骗子在电话中强调,此案要绝对保密,否则后果自负等威胁性质的语句,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妈妈彻底掉入骗子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