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伴娘饮酒死亡# 同桌劝酒者或将担责】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文斌表示,若认定当事女子系在婚宴中饮酒致酒精中毒身亡,则女子本人、婚宴召集者以及劝酒者均要承担对应的责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伴娘,要对自身负起主要责任;婚宴的召集者即新郎新娘,有义务保障参加婚礼宾客的安全,在此事件中要担负次要责任(一般宴会召集者的责任赔付比例占死亡赔偿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左右)。若经调查,同桌男子有劝酒行为,特别是在女子已经表现出不胜酒力后仍强行劝酒,那么劝酒者也要担负责任(三者中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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