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收费参考标准

  记者从市“三无”小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市物价部门印发《关于海口市“三无”小区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为“三无”小区建立收费制度提出参考标准。

  据市物价部门介绍,海口市“三无”小区属于非保障性住房,由于历史等原因,综合服务收费没有具体的标准,根据海口市的实际情况,参考原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参考标准〉》和《〈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制定。

   “三无”小区收费参考标准

  高层(十层以上,含十层)

  1.00元/月/m2

  多层(九层以下,含九层)

  不带电梯 0.50元/月/m2

  带电梯 0.80元/月/m2

  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或经业主共同决定同意授权的业主代表,可与物业管理者协商确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

  低保户、特困户,可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减免相关服务费,经审核且在小区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减免部分纳入财政补贴。

   》》名词解释

  三无小区:人们习惯上把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称为三无小区。具体指:1.没有设防窃贼自由出入。2.卫生状况让人忧。3.公共设施出了毛病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