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屯昌县南吕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法石等人截留扶贫蜜蜂种苗问题。
2016年7月,大路村委会向该村的21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蜜蜂种苗138箱。该村委会副主任程范才提议领取到扶贫蜜蜂种苗的贫困户拿出一部分来发放给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在场的吴法石等3名村“两委”干部均表示同意。有7户贫困户按要求从领取的蜜蜂种苗中共拿出27箱,发放给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等13人,其中吴法石、村委会委员王妹和村委会委员、第四村民小组组长吴法全各领取2箱,用于自家养殖。2016年11月,吴法石、程范才、王妹、吴法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7箱扶贫蜜蜂种苗已全部追缴并返还给7户贫困户。
五、文昌市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原委员孙安海截留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
2015年底,孙安海利用协助镇政府联系包工头承建该村委会9户五保户、低保户的危房改造工程的机会,截留4.585万元危房改造补贴款占为己有。2016年11月,孙安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正在追缴违纪款。
六、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南滩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彩坤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问题。
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间,陈彩坤以其已故公公黄某全的名义,通过伪造生存认证等手段,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共计6450元。2016年10月,陈彩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所骗取的养老保险金已全部上缴。
《通报》指出,扶贫款物每分每厘都必须用于贫困群众,但在少数党员干部那里却成了“唐僧肉”,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纪。上述涉案的党员干部,贪婪无度、利欲熏心,对中央、省委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对这些“蚁贪蝇害”,必须严肃查处、决不放过,使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把正风肃纪贯穿于脱贫攻坚战始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挺纪在前、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发力,及时发现问题,对那些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