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靠估算抄表后数字有出入

  随后,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园林局小区物业负责人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大家生活在这个小区这么多年了,都是老熟人了,本着信任的态度,以前他收的水费都是估算的,没有看过水表,多年来大家都是按照估算缴纳水费。这次抄表后有的多也有的少,多的我们退回业主,少的也要求业主补回来,比较特殊的就是张先生家。“数字出入太大,按3.15元计算,张先生还得补回4000多元,这个费用是事实(他家还经常来很多亲戚用水)。因为张先生不愿意出,所以这笔费用自己掏腰包补给了公司,自己也不再向张先生追这笔款了。”至此,俩人的纠纷化解。

  对此,海口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物业公司的这种作法是不合理的,严重损害业主的利益。海口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持同样观点,认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有偿服务的单位,按照实际的水电用量收取水电费则是物业公司的分内之事,这种随意收费是被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