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从26日00:00开始,正式启动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取消市区属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加成比例,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让患者得实惠。此次改革涉及6所市区属二级及以上医院。
据了解,此次改革涉及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共6所市区属二级及以上医院。
改革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价格改革原则,适当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含量、医疗水平及医疗风险。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政策性亏损,通过适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的方式予以合理补偿,海口市财政专项安排了两千多万元补助资金对公立医院进行补贴,让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自2014年10月开始,海口市就积极主动探索,研究制定并出台《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海府办〔2014〕244号),并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启动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实施,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额为11205.61万元,让利群众约1680.84万元。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卫计委获悉,除海口市属公立医院同步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外,从26日起,部分省属公立医院也将同步实施。这当中包括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等五家医院。省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结构比例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70%,省财政补助承担25%,医院控制成本承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