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凡具有三亚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高龄老人津贴按照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分别为175元/人/月(80至89周岁)、300元/人/月(90至99周岁)、10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含省财政补助300元)。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水平根据三亚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进行调整。

  办法明确了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7日无异议后送区民政部门审批。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立才农场由市民政局审批,各国营农场(立才农场除外)由所在辖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