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从市县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被检查学校)方式,对全省19个市县的58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昨日,该局公布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

  全省学校食堂持证率96%

  据了解,目前,全省学校食堂共3214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3084家,持证率96%。其中幼儿园2345家、中小学校729家,大中专院校140家。无证学校食堂130家(含5所改扩建食堂),其中幼儿园91家、中小学校39家。抽查58家(不含省教育厅督查组27家)学校食堂,幼儿园19家、中小学校22家、中等职业学校、高校7家,涵盖7所2016年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食堂。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立案查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屯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屯昌县枫木镇枫木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西校食堂(第二食堂)、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第一食堂)等5家。

  学校食堂存在不少问题

  校(园)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校(园)长负责制只是落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从抽查的58所学校来看,只有5所学校有食品安全会议记录,其中2016年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学校也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个别学校没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日常管理疏漏的问题突出,如屯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法人代表不是校长,校长对学校食品安全不进行管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无食品安全管理会议记录;澄迈福山中学校长换届却没有更换学校食堂法人代表,新任校长和食堂管理方沟通不畅,不能对学校食堂进行管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法落实;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的食堂由当地的村民管理,作为一种对村民征地的补偿,学校没有过问。有的学校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后达不到许可标准,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仍在经营,如琼中县吊罗山中心小学、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

  监管人员业务不熟悉 对学校整改指导不到位 从随机抽查学校提供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资料中发现,有的执法文书撰写不规范、提出整改问题不具体,有的甚至不撰写执法文书只下达口头整改意见等问题,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头看”,不督促其整改,导致问题依旧。对2016年9月28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海南省工商职业学院食堂再次检查发现,食品仓库落地窗没有窗帘及食品原材料暴露在阳光下等问题。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没有学校食堂,仅由私人开办校内托管班供16名学生用餐,还不提供早餐。2016年9月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至今学校依旧没有整改,监管人员也没有帮助“小饭桌”进行整改,甚至出现《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