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纪委近日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释放从严治党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其中,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被立案审查。

  这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原所长林映明未按规定及时立案问题。2015年1月至4月,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原所长林映明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所共有152起案件未按规定及时立案,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 2016年8月5日,市纪委给予林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林映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新州镇政府计生办原负责人符样流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被招录为正式教师问题。2012年,负责新州镇政府计生办工作的符样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牛有义计生情况进行审核时,未认真审核其婚育情况,就在该报表上作了“情况属实”的审核意见,并报市计生委审核通过,致使不符合条件的牛有义2013年1月被招录为正式教师。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牛有义共领取正式教师工资126377.87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0月25日,市纪委给予符样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符样流行政记过处分。

  三、市天角潭水利管养所会计曾学强工作失职导致工程资金被套取问题。2012年3月5日,市天角潭水利管养所蒲有喜与吕伟任签订造价为47930元的虚假水毁工程合同。同年7月23日,蒲有喜以虚假合同及虚假预算书要求会计曾学强拨付该工程款,曾学强没有按程序认真审核就拨付工程款,导致47930元工程资金被套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6月6日,市农委给予曾学强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