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陵水法院于2017年2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根据受案情况,该院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主要是滥伐林木,此类案件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生态环境的尽早修复是弥补生态损害的直接方式。本案的审理引入修复性司法的裁判方式,在判处被告人林某刑罚的同时,责令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资源是海南的核心竞争力,海南高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6年7月以来,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配套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行环境资源案件跨流域、跨区域提级集中管辖以及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全力保障和服务海南绿色发展。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多次强调,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要坚持环境污染修复与预防并重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案件判决方式,做到既惩治犯罪又修复生态,为海南绿水青山、“两园一堂”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