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6日16时49分许,凤凰机场分局机场派出所辅警符少荣按照分局“创文巩卫”的工作部署,在所长韩斌的带领下,对辖区机场路两旁乱停放的车辆进行常态化的拍照驱离。期间,停车在附近的符某革由于多次被驱离,心存不满,便用手机对符少荣的拍照行为进行拍摄,并配以侮辱性语言后,微信发给好友董某程,后者便将该视频在某微信群中转发。该微信群成员达470余人,影响极其恶劣。

  经询问,符某革对其制作视频公开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董某程对其利用微信平台公开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分别对符某革(男,36岁)和董某程(男,34岁)处予行政拘留7日和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