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临聘教师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有临聘教师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其人事关系隶属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海口市(区)教育局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各公办中小学校作为购买主体再分别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及义务。

  在具体管理方式上,《办法》规定:临聘教师需求学校申报用人计划——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凭市(区)教育局的审核批复编制本校用人方案——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施临聘教师的招聘、培训、派遣入职、薪酬、社保、奖惩、离职等相关事宜——临聘教师使用学校负责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办法》中规定,临聘教师的工资要坚持统一标准,市(区)临聘教师应发工资(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海口市在编新入职教师工资标准(含五险)。

  《办法》中还统一了临聘教师入口的最低标准,对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做了统一要求。小学临聘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临聘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