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海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细则》

  “五险一金”缴费占工资比例合理降低

  海南日报海口8月15日讯(记者 邵长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将我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要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以十二个重点产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体系,综合施策,经过1年—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

  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可获所得税优惠

  《实施细则》提出,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各项减免税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档次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

  《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所得税优惠,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年应纳所得税额不高于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据实并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