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安县纪委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传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传泽同志在担任县水务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传泽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县监察局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收缴其违纪所得。(定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