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经市委研究,现将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李金星,男,1962年2月出生,儋州中和人,汉族,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副科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副科级),白马井检察室副主任(挂职)。现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鳌,男,1970年5月出生,云南大理人,白族,全日制大专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儋州市那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儋州市那大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拟任儋州市那大镇党委组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