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惠及23万城乡低保对象

  海南日报海口10月25日讯(记者周晓梦实习生王靓婷通讯员朱莹莹)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我省已提高有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除海口市和三亚市外,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据了解,此次提标惠及23万城乡低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6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6.3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