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海口市2017—2025年公墓建设规划》指出,海口将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25个,其中在四个区各新建区级公益性公墓1个,主城区外镇级公益性公墓21个。

  《规划》提出,我市将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25个,其中在四个区各新建区级公益性公墓1个,主城区外镇级公益性公墓21个,区级公益性公墓每个占地面积以200—500亩为宜,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每个占地面积50—200亩为宜。同时,区级、镇级公益性公墓根据实际异地选址建设,有条件的村委会可建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村级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每个占地面积以20—50亩为宜。

  根据《规划》,我市将加大建设生态公墓力度,坚持实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的方针,把生态公墓建设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等目标考核内容,做好生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交通建设、风景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相衔接,加大对生态公墓建设的政府投入,确保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25%用地用于生态墓地的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公墓都建有生态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