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2日从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适应海南“多规合一”改革需求,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批复》,海口对该市3个政府工作部门名称和职能进行调整。其中,海口市规划局更名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加挂“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对于以上三部门调整名称的原因和调整后职能的变化,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介绍。

  对于海口市规划局更名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海口对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空间总体规划职能进行整合。在海口市规划局现有职责基础上,将其他6个部门承担的11项有关空间总体规划的职责划入海口市规划局。整合后,海口市规划局更名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新的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将主要承担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审查、督察和城乡规划管理等重要职能,并负责统筹海口全市“多规合一”改革,衔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全市空间战略部局。

  调整后,涵盖生态保护、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岛保护等专章(节)的海口市总体规划将统一由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海口其他职能部门将在海口市总体规划框架下,开展各类综合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对于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两部门的调整,该负责人解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2017〕19号)精神,海口正在加快推进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首先,海口要以城市管理执法为基础,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今后,海口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更名为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更名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为整合涉海行政执法力量,实行独立的海洋领域综合执法,海洋和渔业局加挂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另外,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更名为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该负责人表示,海口通过整合执法权责,编制执法清单目录,将逐步形成一个机构负责执法、一套目录划清边界、一套机制协调配合的执法监管格局。同时,通过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同城一支队伍、权责一致的原则,执法队伍设到哪一级,执法责任就明确到哪一级,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诉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